電子病歷


 

● 簡介
     以數位方式紀錄病患病歷內容,取代原有的紙本病歷紀錄的方式者,謂之為電子歷。
  傳統紙本病歷用以記載病患病程與診療狀況,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,
       故醫療人員紀錄完紙本病歷後,都需親自簽名或蓋章以示負責。
  在電子病歷時代,數位化病歷的簽名蓋章方式,以電子簽章取而代之的,
       作法為醫療人員必須在完成電子病歷後,由電子簽章加密的方式註明該份電子病歷的
       完成時間與作者,以避免其他人員的篡改。
  衛生福利部於電子簽章法通過了之後,開始大力推行醫院採用電子病歷。
       目前國內使用的簽章工具是醫事人員的IC卡,數位化的病歷透過醫事人員IC卡簽章後,
       該文件即成為具法律效力的電子病歷。
  本院在九十九年九月,開始向南投縣衛生局報備核准施行電子病歷。
       目前拓展各項電子病歷的施行項目,期能早日達成全面電子病歷化醫院的目標。

●優點
  與傳統紙本病歷比較起來,電子病歷有下列優點:
①跨院資訊互通
  經過病人同意後,電子病歷可以直接傳輸至病人欲轉診之醫院,診療過程與結果可互通,
       方便民眾就醫也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。
②提升資訊正確性
  相對於手寫的紙本病歷,多有醫療人員難以辨識書寫者筆跡事況;電子病歷則不但清楚,
       也排列有序易於了解。
③提高作業效率
  紙本病歷書寫後僅能存於一處,取用也相當不便,而電子病歷在產生後,
       只要符合規定的醫療人員,皆可立即應用,對於獲得病患及時病況,有很大的幫助。
④可為法律文件
  簽章後的電子病歷,有嚴格監控規範,僅原作者可以修改,且不論是增、刪、修、
       複製或查閱文件,系統都會留下紀錄,避免竄改病歷的事情發生。
⑤暨環保且永久儲存
  紙本病歷保存不易,電子病歷卻可以很容易的永久保存,也節省空間,
       醫院在施行電子病歷後,除非必要,可以不再印出紙本,可有效減少紙張的浪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