便民服務
病歷複製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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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歷複製及光碟申請須知
一、受理時間: 星期一 ~ 星期五:08:00 ~ 17:30
二、申辦地點:請至地下1樓病歷室辦理。 三、申請資格:醫療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提供病歷複製本。
四、須備證件:
五、申請費用:十張以內基本行政費150元,第11張起,每張5元另計;病歷光碟-單筆檢查之複製光碟片200元,多筆檢查之複製光碟片300元起。
六、病歷複製流程﹕( 全本病歷及單張病歷複製流程) 1.
申請人至地下1樓『病歷影印窗口』填寫申請單 2.
申請人請至前枱1號窗口批價繳費 3.
申請人等候1號窗口通知領取影本 4.
申請人簽收取件
七、病歷複製說明﹕ 1. 病歷複製本收費標準依93年9月30日衛署醫字第0930217501號函, 收費上限為病歷複製基本費200元、每張紙5元另計。
3.
依醫療法第七十四條
, 醫院得依其需要 ,
並經病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、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之同意,提供病歷複製本或病歷摘要及各種檢查報告資料,其所需費用,由病人自行負擔。 4.
全本病歷複製本以三個工作天內交付病人為原則,最遲不得超過十四個工作天。 5.
申請中文病歷摘要,則以十四個工作天交付病人為原則。 八、洽詢電話﹕049-2624266轉31022病歷室。
九、 十、病歷影印委託書格式 範例 |空白委託書|範例(未成年) |空白委託書(未成年)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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