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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歷複製申請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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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歷影印網路申請 病歷影印網路申請
 

病歷複製及光碟申請須知

一、受理時間:

星期一 ~ 星期五:08:00 ~ 17:30 

 

二、申辦地點:請至地下1樓病歷室辦理。

、申請資格醫療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提供病歷複製本。

四、須備證件:

須備證件 成年患者本人申請 成年患者代理人申請 未成年患者監護人申請 未成年患者之非監護人代理申請
患者身份證(或戶口名簿)
代理人身份證    
未成年患者之
監護人身份證
   
法定監護人與患者
關係證件(Ex.戶口名簿)
    ◎ 
委託書(載明範圍及旨意)(Ex範本)    

五、申請費用:十張以內基本行政費150元,第11張起,每張5元另計;病歷光碟-單筆檢查之複製光碟片200元,多筆檢查之複製光碟片300元起。    

六、病歷複製流程﹕( 全本病歷及單張病歷複製流程)

1.        申請人至地下1樓『病歷影印窗口』填寫申請單

2.        申請人請至前枱1號窗口批價繳費

3.        申請人等候1號窗口通知領取影本

4.       申請人簽收取件

七、病歷複製說明﹕

1.        病歷複製本收費標準依93年9月30日衛署醫字第0930217501號函,

       收費上限為病歷複製基本費200元、每張紙5元另計。

2.  拷貝光碟收費標準依衛生局99年10月6日衛署醫字第0990211897號函辦理,單筆檢查之複製光碟片,以200元為收費上限;多筆檢查之複製光碟片,以每張700MB容量之光碟片計算,一張收費上限為500元,超過一張之部分,每張加收費用上限為第一張光碟片費用之20%。

3.        依醫療法第七十四條 , 醫院得依其需要 , 並經病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、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之同意,提供病歷複製本或病歷摘要及各種檢查報告資料,其所需費用,由病人自行負擔。

4.        全本病歷複製本以三個工作天內交付病人為原則,最遲不得超過十四個工作天。

5.        申請中文病歷摘要,則以十四個工作天交付病人為原則。

八、洽詢電話﹕049-2624266轉31022病歷室。

病歷影印申請單格式下載

十、病歷影印委託書格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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